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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

把“民主集中制”贯穿重大行政执法始终

大庆网讯(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健)日前,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,该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,制定印发了《大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(试行)》,以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加强行政执法监督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
该制度坚持“合法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“集体讨论、民主集中、会议决定”的程序进行,落实民主集中制。同时,明确规定不得以传阅、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。

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要求进行集体讨论,确定拟处罚主体是否合法;执法事项是否在本机关职权范围内;执法程序是否合法;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,证据是否确凿、充分,材料是否齐全;处罚依据是否准确,适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是否正确;是否存在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;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超出法定追责时效;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用准确、适当,自由裁量的种类和幅度是否符合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;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等情况。

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执法人员在认真履职的同时,将铸牢程序合法意识,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讨论制度。相应会议记录也会全面、客观、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、会议讨论、表决情况及决议内容,会议记录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的依据,按法律法规要求归入行政处罚案件卷宗。

接下来,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,建立健全制度机制,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、机制的运行力和责任的威慑力,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、全面推进,逐步形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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